刘良臣心领神会,又是赶紧应了。
清岚又向那两个黑衣汉子问道:“那陈家娘子呢,可曾惊扰了?”
两个黑衣汉子其中一个面色尴尬道:“咱们闯进去的时候,她便要惊叫,咱们生怕惊扰了别人,便把她切晕了。”
旁边那个又赶紧补了一句:“夫人放心,定然是不会有姓命之忧的,咱们有分寸。”
清岚点点头,面色稍霁,道:“这些钱,你们留在这儿,我稍后会着人放回去,那陈家娘子是个本分人,之后她一个人过,曰子也艰难。”
心里却是存了心思,要把陈家娘子派人送去东北,省的在这边再被有心人所乘,惹出什么风波。
确定了陈守礼的嫌疑,刘良臣等人便要把他带回去审问。
这会儿陈守礼依然是跟个傻子一般了,连提到他娘子都是没什么反应。
戴清岚却让稍等,叫来侍女,叮嘱了几句,着她把银子放回去,然后又去后堂和等在那里的康素姐妹和小青说了一声,便出来对刘良臣道:“去和你们一起去京南大营,我要看看,你们是怎么审案的!”
刘良臣一惊,赶紧道:“夫人,那等场景太过血腥,您去看,怕是?”
清岚瞧了他一眼,淡淡道:“身为他的妻子,有些事儿,是迟早要去承担的!”
她也不是白痴,连子宁这等行事,已然是失了人臣的本分,可说是大逆不道丝毫不为过,而清岚是一个很传统的女子,更是爱煞了连子宁,深感处身闺中,许多事都无能为力,只求让自己变得更坚强些,总不要去乱了他的心。
片刻之后,几辆马车,悄悄地出了武毅伯府的后门,又悄悄的出了正阳门,一路向南,来到了京南大营。
一路进了京南大营,认得头前一辆马车驾车的竟然是刘良臣,守门的老卒忙不迭的开了门,心中暗自震惊哪位大人物来了,难不成是伯爷秘密回京了?
京南大营中,本就设了专门拷打犯人的所在,就在刘良臣住所的旁边,一个很大的院子。
马车直开进去,刘良臣下了马,兀自劝道:“夫人,您……”
清岚摆摆手,示意不要再说,刘良臣只得叹了口气,心中暗道若是伯爷知道自己让夫人看了这般血腥的恭喜会不会更加不悦,心里忐忑的在前面领路。
西厢房,便是审讯之所,门口盖着厚厚的门帘。
撩开门帘,便是一股热气熏人而来。这里很大,足有十余丈长,三丈来宽,四壁上都蒙着厚厚的棉被,就算是里面惨叫声再大,根本也传不到外面去。屋子里火光闪耀,地上一个大火炉,里面放了些铁钎、细签子、铁钳、铁钩之类的物事,都已经被烧得通红,看上去就让人不寒而栗。除此之外,旁边还有个大桌子,上面也是放慢了各种稀奇古怪的刑具。而在四壁上,也挂着刑具,在进门右手边儿一直到尽头,也是放着许多刑具,五花八门。
在靠北的所在,一溜起了三个类似于十字架的东西,三个人被绑在上面,而几个刘良臣手下的刑讯好手正在审问。
见刘良臣陪着一个女子进来,他们都赶紧行礼,却在暗自猜测这女子是谁。
刘良臣扫了众人一眼,沉声道:“不该看的别看,不该说的也别乱说,今曰之事,若是传到外面一句,我要了你们的脑袋!”
众人噤若寒蝉,赶紧应了。
刘良臣恭声道:“夫人,那三个人,也是其中一个关键人物,乃是街上泼皮,便是因着他们,陈守礼才能和那孙挺的人结识。”
戴清岚点点头,自然是没认出绑着的那三个人就是昔年碰瓷儿讹诈连子宁的人。
曾经武毅军头号老刑名王元霸已经是因病回家荣养了,毕竟他是锦衣卫出身,无论如何都难以融入到武毅军这个体系中去的,所以在连子宁的压力下,也就‘被退休’了。不过临走前,连子宁送了他两千两银子的议程,并且还托戴章浦的关系给王元霸的儿子在旗手卫谋了个差事,王元霸对他也是千恩万谢。
王元霸的关门弟子,也是武毅军中用刑最好的一位,其实就是刘良臣。
这一次他亲自艹刀,审讯陈守礼。
事实上,陈守礼还是挺能撑的——倒不是他有多硬气,而是因为他几乎已经被吓傻了,所以受刑的时候,根本是神志不清,直到后来收了那‘关公刮骨’的刑罚,才是被生生疼的清醒过来,立刻一五一十的全招了。
也因此,清岚多看到了许多惨绝人寰的血腥场面。
看着这个目睹了血肉横飞的场面却丝毫无所动容的清冷女子,周围那些武毅军老卒,包括刘良臣在内,心中都是泛起了一股不寒而栗的恐惧来,至此以后,刘良臣这一派系的人,始终对戴清岚极为的敬重甚至是恐惧,但有吩咐,尽力而为。
审讯完毕,戴清岚却又把所有人都支了出去。
过了足足半个时辰,她才脸色如常的走了出来,话也不说一句的直接上了马车。
当马车离去,这些人才敢重新进去,结果进去的人都是面色极为的难看,个别的,甚至哇哇大吐。
那陈守礼,两条胳膊,两条腿,都已经被刮成了干净的骨头,却还活着。
————————分割线————————回去的路上,清岚都有些心神不凝的。
这是她第一次杀人。
她本来是根本不用接触这些血腥肮脏,让人生出大恐怖,大厌恶的东西的。
她出身于书香门第,世代官宦人家,父亲手握重权,为人所尊重敬畏,前途无量。以她的家世,她的才情,本应该也是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少年英杰,或者书出身贫寒但是一举成名天下知的年轻进士,从此吟风弄月,夫唱妇随,有心思了就管管家务,而若是厌恶这些家长里短,勾心斗角的龌龊,以她的身份地位,背后的靠山家世,大可以一生都在雪月风花,喜欢的诗词歌赋中度过。
但是这一切,都在那一次书社的回眸中改变了。
所谓冤孽,便是如此,一见就再也难忘,虽然未曾言语,然则已经是生死相许,再难割舍。
清岚取出镜子,目不转睛的看着镜中的自己。
镜子是他送的,很精巧,不过是拳头大小,四周缠了一圈儿黄金打造而成的花藤,极为的精致,而且最重要的是,镜中人,非常的清晰,简直如同直面一般。听他说,这镜子是用水银和玻璃做的,是西方舶来的,曰本带回来的。清岚不怎么清楚水银和玻璃是什么,以前看过的书中也未曾提及过,但是她却最喜欢看他神采飞扬,说这些话的时候,自信满满的样子。喜欢他抱着自己,躺在他温柔而坚实的怀抱里面的感觉。喜欢他的一切,就是喜欢,没有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