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第六十四章
一天的时间中,柳云飞总是有意地避开陈星华。他知道陈星华找为什么了?不用想也知道陈星华找他是因为刚才王德猛体育课的那一句话。陈星华是何等智慧的人,从王德猛,再到他跟范芳琳上课时不时的眉来眼去,早就发现了两人的不正常。
这种事发生了就发生了,解释也没有用了。柳云飞唯希望时间可以淡化这一切。他想等过几天再将两人的事情跟陈星华讲。
到时陈星华做什么决定,也只得他了。
陈星华一天之中都紧盯着柳云飞,无奈柳云飞太过狡猾,怎么都不给他机会,看得他是又恨又恼,心中也越发肯定了他跟范芳琳肯定有什么事。
好不容易,等到放学时,陈星华终于抓住了一个机会,她在校园门口终于截到了柳云飞。
“柳云飞”
才刚牵车的柳云飞听到这声音,吓得魂飞魄散,忙将车放到一边,夺路而逃。见柳云飞那样子,陈星华更是气恼,跺道:“柳云飞,柳云飞你这个混蛋”
陈星华在一中,有校花的称呼,一向举止得体,说话温柔,何曾这么bào怒过,这么大声的呼喝,立时吸引了过往人群的注意吗。
“咦,她不是陈星华吗?这是怎么了啦?”学习好,人又漂亮,在全校的师生大会上,陈星华可没有少上台,见过她的人不在少数。
“她在骂那个柳云飞。”
“这个柳云飞真不是东西,竟然惹陈星华生气。”
陈星华听到这些闲言碎语,脸色倏然一红,快步骑车离开。柳云飞则假装听不到,快速地转入学校边的一条小弄巷里面。
走出弄巷,柳云飞发现对面的一家小旅馆中,走进几个人。这并没有什么,问题是其中一个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因为这个人实在太耀眼了,耀眼到让柳云飞不注意她都不行。这个人便是上次在公交车上,那位漂亮得让人难以忘怀的女警察。
看到他们,柳云飞心中一动:“他们该不会是去抓?”脑海中不由浮现了那个看起来很斯文,脾气却很bào臊的青年。其实,柳云飞知道这一切只不过是他的伪装。真正的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富有谋略的将领。对,就是将领,可以独挡一面的将领。
当时,柳云飞可以抓到他的,只不过在最后的关头,他却放走他了。在那时他想的是,这个人对他有用。具体有什么用,当时他也不太清楚。
严格来说林立强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当初他抢劫永恒珠宝只不过是在走投无路情况下的一种选择。虽然经过一番周密的计划,可惜在最后关头还是失败了。
从小到大,他除了打架比别人狠外,别无所长。如果让他吃饱饭,他一个人可以打十个,乃至二十个人。
林立强有今天,跟从小生存的环境有关。他三岁死了父亲,四岁的时候,母亲跟一个台湾佬跑了。在那个贪瘠而冷漠的荒凉小镇,他感受不到丝毫的温暧。四岁开始浪迹街头的他明白要活下去,靠的不是别人的施舍,而是自己的争取。
这种争取往往跟拳头分不开的。
十二岁出了小镇后,他逐渐认识了胖子,瘦子等一些个朋友,后来便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伙,起初胆子小,也只是小打小闹而已。在一个月前,从s市回到小镇的胖子向他说了永恒珠宝的一些状况。并极力怂恿他干一票。起初他是不同意,毕竟现在的公安都很厉害。但是后来,他急需要一笔钱,在这种情况下,他便答应了胖子,一起干一票大
十天前发生的事情,对他来行说简直就是一个噩梦。团伙中的几位伙伴被捉进局子里面,而且现在全市的公安都在通缉他。
想起这件事,他不禁又想起了那个让他又恨又怕,看起来好像很阳光,年纪也不大的少年。当日,如果不是他从中作梗,胖子他们也不会被警察抓走了。可是不知为何,他心里竟没有恨他。相反的,还有那一丝敬佩。
如今的林立强,他的鼻梁上再也没有那副黑色边框的大眼镜了,头发剪短了不少,看起来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再无昔日车上那种木纳,好像是一个书呆子的气息。
一米八五的身高,,壮硕的身材,还有稍许冷硬的眉宇间,他看起来颇有威仪。这时的林立强并没有意识到,他正慢慢地发生着某些蜕变。在以前,他一向将小心,谨慎奉为人生信条,这一信条,主导着他的生活方式以及处事准则。
永恒珠宝的劫案轰动全省,再加上2008年奥运的因素,所受的关注比案情本身加大了数个等级,被定为大案处理。在由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汇报后,省公安厅立马成立了一个专案小组,并向备案,签发了b级通缉令。
几天之内,关于林立强的通缉海报便贴满了市大街小巷,媒体报纸更是不厌其烦地层层轰炸。林立强每次出门,入目的便是通缉自己的海报,入耳听到的便是自己那被夸大了无数倍的事迹。自己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恶魔了。
当初,从公交车上走后,他本想立刻回老家的,哪知道刚到车站,警察已经在严密的排查了,在路上更是设了层层的关卡,根本走不了。
本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他又回到了s市,随便找了一家小旅舍住下来了。除了几次购日常用品外,他都呆在屋子里,从不外出。
连续几天jīng神高度集中的紧张生活,林立强有些疲累,这天刚睡下去时,他便睡着了。就在他迷迷糊糊间,耳边听到一声铃铛的声音。林立强便有如受惊的猛兽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眼睛紧紧盯着门口。
那个铃铛是他特地装在门前的,如果有外人闯入,就会发出警报。早在入住旅舍时,他已经跟前台交待过了,平日里,没事的不要打扰他。
如今铃铛一响,便知道有人来了。
果不其然,在两秒之后,他便发现门的锁转动了,林立强浑身运劲,如一只择人而噬的儿猛兽。在门开的刹那,两只手电筒照了进来。
耀眼的光线划过黑暗的房子,同时四五个手执枪械的刑警对着房间那高耸起的被单喝道:“警察,不许动。”
好一会儿,还是没有动静,前面的两个刑警相互对视一眼,彼此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狐疑。一个刑警点点头,执着手枪对着床铺,警戒地上前。
隐在一边的林立强见此,手中的棉袍果断抛了出去,同时,身体有如豹子般,冲了过去,手脚齐动,仅在0。1秒间,便发出了三拳两腿,进屋的五个警察几乎在同一时间便受到了攻击,个个闷哼一声,倒在地上,乘在这当间,林立强已破门而出。
他住的旅舍只是一间普通的小旅馆,根本没有什么电梯,整栋楼的出口只有楼道中间的一部水泥楼梯。出门后,林立强并没有走楼梯,而是径直上了旅舍的顶层。因为他猜测,警察既然找到他了,那下面绝对是有埋伏了。
上了顶层,林立强走到楼顶的西北角,墙边有一根排水管,直通楼下。以他的身手,从水管下去并不难。这是他在入住旅舍前,便观察好的。
林立强仔细地看了一下,发现水管四周并没有人,也没有人隐藏,当下人如猿猴般,轻松地下了水管。甫一落地,他便发现不对。
就在这感觉升起时,从左右各走来几个便衣的警察,道:“天狐,不许动。”天狐只是江湖中人给他的外号,其实他的名字叫林立强。
他虽看不见,但是气息上看,他判断至少有五个人。五个人的就有五把枪,他可没有把握在一瞬间干掉五个人,所以,这个险不能冒。他乖乖地将手举了起来。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香港黑帮电影中经常说的一句话。这句话,他也很喜欢。只是他怎么想不到这句话最终应在他身上了。
林立强有些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等了一会儿,他倏然觉得不对劲,这时耳边,他听到几声轻微的,好像有人倒地的声音。心中好奇,他不由转过头来一看,原来不知什么时候,他身后已经站了一个身穿校服,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在地上,躺了五个身穿便衣的警察。
“是你?”这人,他并不陌生。正是当初在公交车上坏他事的少年:“你为什么要救我?”因为yòu时的经历,所以林立强对任何人都保持着一分戒备。所以在危险解除后,他第一时间问出了心中的疑问。
“我说过,我欣赏你。”少年说话的时候,脸上挂着一丝笑意,眼里意味深长。这种情景出现在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身上,显得很诡异。
“你的这分青睐,我可承受不起。”十天以前,如果不是他chā手,他根本不会落到这步田地,如非顾忌着不是对手,林立强早就上前狠狠揍他一顿了。
少年呵呵一笑,道:“你还在为十天前发生的那件事而气愤我。其实你早在决定抢劫的那天起,你便应该想到有今天的结局。”
“你”想想,林立强也觉得青年说的有道理。抢劫游走于法律之外的事情,不管他们的计划多么的周密,早晚有一天都会出事的。
看了林立强一眼,柳云飞知道,林立强现在虽然还不能原谅他,但是对他的敌意却是大大减少了,正要说什么时候,突然听到后传来了人声,便道:“你快走,公安来了。”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早已写好的地址,道:“现在你的通缉令已经遍布全省了,你先到这个地方避一下风头吧。”
林立强拿来一看,二话没有说,道:“好。”话落,快速地消失在柳云飞的眼里面。说走便走,决不拖泥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