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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天龙(1)(2 / 2)

还不等林雨桐点头致谢,营养舱上房的红色按钮就闪烁了起来。紧接着,就是一阵眩晕。


林雨桐清醒的时候,充斥在鼻腔的就是血腥味。非常浓烈的血腥味。这让做了几十年千金小姐,高门贵妇的林雨桐怎么受得了,几乎恶心的吐出来。


紧接着,就觉得有腥臭湿粘的东西,舔着自己的脸。而脑子里的警报也适时地响起来。


林雨桐赶紧睁开眼睛,然后汗毛就竖了起来。要是没看错,眼前的这个生物,应该是只有在动物园才能看见的狼吧。她本能的一声尖叫,然后闪身进了空间。


坐在泉水池的边上,林雨桐还觉得气息不怎么匀称。公司还是一如既往的不靠谱。这是哪啊,怎么一来,就差点被狼给吞了。


才一扭头,才发现泉水池里,映出了一个脏的看不清楚容貌的孩子。是的,这绝对是个孩子的身体,看身高,也就十一二岁大。关键是这个孩子,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子,身上竟然没有衣服。头上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林雨桐差点以为这是掉进了原始世界。


她坐下,慢慢的接受这孩子的记忆。这才发现,这孩子就是一个狼孩。记忆是从四五岁的时候才有的。整天跟着一群狼,在山野里流窜,然后吃的是生肉,也从不会说人话。这孩子最后的记忆,就是山林里又来了一群狼,两方争抢地盘起了冲突。这孩子所在的狼群,被对方给咬死了。这孩子也差点成了狼嘴里的肉。如果自己再迟来一会的话。


林雨桐睁开眼睛,从这个孩子的记忆里,提取不到一点有用的信息。她叹了一口气,先得活下去,然后离开山林,找到人群再说吧。


外面肯定还有狼,这孩子的身体也十分的虚弱,林雨桐暂时只能留在空间里。


去卫生间,好好的清理了一下身体。澡盆里的水换了四五次,林雨桐才满意的起身。可能是因为没有衣物的遮挡,这身体被晒成了小麦色。不过养一养,就能白皙。另外,脚掌和手掌,都有一层厚厚的茧子。该是靠着手脚活动,所以,才磨出来的。就是这身上也有大小不知道多少的伤口。林雨桐真心有些心疼这个孩子。


翻出空间里的药品,林雨桐细细的给伤口上了药。如今身体是自己的,疼还得自己受。等到林雨桐查看左胳膊的时候,才发现左胳膊上的旧疤痕很像是一个字。认真的辨认了半天,林雨桐不由的‘靠’了一声,她终于猜到这是到了哪了。


肩膀上的字,就是一个‘段’字。


天龙八部上,阿朱和阿紫的肩头,都有一个‘段’字。但林雨桐敢肯定,这个原身,既不会是阿朱,也不会是阿紫。难道阮星竹那个女人,还生养了一个孩子不成。


对于天龙八部,她对这里面的女人,譬如阮星竹,譬如甘宝宝,譬如秦红棉,又比如康敏,比如王夫人。还真就喜欢不起来。


尤其是阮星竹。让人觉得不可理解。


她是什么出身不可考究,但有人说她可能出身大家,所以规矩严苛,才将女儿送人了。可大家的女儿,从哪里学一身的功夫,尤其是她水性极好。大家族的女儿家是能学游泳,但想精通,却不那么容易,她又是从哪里学的。即便这些都是事实,可她能从家族里出来,一个人在小镜湖住,过的也并不艰难。又是避世而居。怎么就不能养活自己的孩子了。送人就罢了,刚出生的孩子往身上刺字。她是怎么下得了手的。只看身上这个疤,就在知道这伤口肯定是感染化脓过,要不然不会长成这般的狰狞。一个小小的孩子,当时得承受怎样的痛苦。而且,她将孩子送到了哪里,她自己都不知道吗。她当时是怎么选的人家。怎么会叫一个女儿成了别人的婢女,另一个流落与江湖挣命呢。哪怕她当时是没办法,但等她有办法的时候,她有想过要找孩子吗。还是没有,只一味的怀念着一个不属于她的男人。这什么脑子啊。


最让人想不明白的就是,阿朱阿紫是不是双胞胎姐妹。要说是双胞胎,两人一见面,也该因为长相而认出来吧。结果,并没有。那就是说,两人并不是双胞胎。很可能阿朱比阿紫大一两岁。


这就叫人更无法理解了。生下阿朱送人了,然后又跟段正淳在一处你侬我侬,完全没有提过送了人的孩子。结果又生了阿紫。然后依然送人了。一个错误,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吧。


这个世界,简直让人觉得扭曲。怎么想,都想不明白她们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而这个身体,若不是自己来了,恐怕也早就不存在了。没有人找过去认亲,阮星竹大概也不会提起这个孩子吧。


腹诽了半天,林雨桐快手快脚的上了药。又翻找了以前存下来的衣裳,穿上。看看自己的手脚,林雨桐还是决定好好的保养。看人的手,很容易看出一个人的出身。


她不想让这段狼孩的经历被人知道。只是因为自己要跟人接触,只要一开口,谁都会知道这不是一个狼孩能有的水平。


养伤的日子,林雨桐缩在空间哪也不去。或是是空间里的空气滋养,也许是泉水的效果。这身体恢复的很快。也养护的极为白皙。就是手脚,退了几层皮以后,也已经看不出粗糙的痕迹了。想着也该出去了,可空间这衣服穿出去是不是有点太打眼了。宋朝和红楼,衣服服饰总是有差别的。她翻出布料,找出不打眼的灰色布匹,做了两套简单的紧身衣。头发用一根桃木簪子簪起来。看上去,就有些雌雄莫辩了。


等准备好这些,她一刻也不想多呆。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再这么下去,非把自己逼疯不可。况且这空间只有这么大,闷了小半年,跟坐牢似的。她翻出□□,这是唯一能防身的东西了。


要是没记错,刚来的时候,应该是初夏的时候。如今却已经深秋了。林子里草木枯黄。也已经看不到当初那血腥的场面了。


林雨桐觉得自己可能继承了这孩子的一切,包括嗅觉,也包括如何在山林里生活。


那个洞穴,是这孩子跟她的狼群生活过的地方。如今里面却空空如也。林雨桐靠着身体的本能进去,在一处石头缝隙里,找到了一个用皮毛包着的金锁片。这大概是这孩子朦胧的意识里唯一牵绊的东西。


金锁片上刻着‘如意’二字。


林雨桐一瞧,就更确定这孩子不是阿朱和阿紫了。


她将金锁片扔进空间里。至于认亲什么的,她从没想过。一对不靠谱的爹妈,认来做什么。


不敢在这里多做停留,出了山洞,就一路往山下走。有山林的经验,走的一点也不吃力。这个身体的素质,简直太好了。直到太阳落山,才走出了深山,已经能看到山下的路了。


这才又回了空间,饱饱的吃了一顿。洗了澡,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又给身上装上了一荷包散碎的银子,才出去。


天微微亮,山林里鸟雀之声不绝于耳。走了两刻钟,才走到官道上。至于朝哪个方向走,对她来说没有太大的差别。如今唯一能判断的就是这是在南边,其余的,就不得而知了。她急需找到人群,确定自己的方位。


也急需一匹马,或是一辆马车,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这么长的路靠两条腿丈量,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在现代,走路可以看做是一项运动。在红楼,更是只在自己的院子里走路。一出院子,就有肩舆。一出二门,就有马车。哪里走过路。要不是这身体有个好底子,林雨桐还真就宁愿守在这里等着过路的马车了。


向南走了大约大半个时辰,路上才有了行人。


而这其中,竟有一半是江湖人的样子。林雨桐也不敢答话。想凭着一把□□,就在这个世界横冲直撞,那就是找死。但凡遇到这样的人,她都靠边走,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在这个世界无牵无挂,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但要是能去无量山,学了那凌波微步,也算是多了逃生的本事。之后,才能谋取其他。比如逍遥派的医术。


听了一路路上行人的闲谈,才知道自己正往姑苏走。她顿时就有些了然。


燕子坞不就在姑苏城外三十里的地方。而阮星竹的小镜湖离燕子坞不远。也就该是在姑苏城附近。那么自己身在姑苏城外,也该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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