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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判决(2 / 2)

对于外番之人定罪,朝庭不是没有争论,前明时虽然对外番之人在大明境内居住,做生意都有限制,对他们犯罪却是很宽容,就是杀人也只是驱逐了事,让其回去受他们自己官府管教。美曰其名外番不懂礼议,需要教化。


皇帝对这种说法斥之为荒寥,外邦哪有连杀人偿命都不懂之事,若是连杀人也可白白放其归去,百姓对朝庭会怎么看,因此当第一件涉及到外邦在大唐境内杀人之事呈到皇帝案上时,皇帝并没有多说,只是批了一个大大的斩字。


虽然前面有许多先例,但接到这件案件时,长安府尹吴存义还是觉得棘手,吴存义是前明降官,原先担任长安县令,如今西安改成长安,长安县撤消,在之前吴存义在长安县令上颇有建树,已转为西安府尹。


打架斗殴只是小事,那名车夫虽然受了伤,连牙齿也掉了数枚,但总算没有死人,若是一帮的番人犯事,勒令对方赔偿车夫医药费,并杖十下就算了事。


只是这次牵涉到打架之人不但是使节,还是一国王子就不能等闲视之,以前番邦犯事之人虽然不泛有使者,但多是随从之人,如果犯了法,被打被杀,对方摄于大唐国威,也只能含笑对待。但如果真对一国王子处罚,引起两国交战,或其他变化,吴存义可负不起这个责任。


如果不处罚,更是不可以,如今大唐兵锋所指,四周全无敌手,大唐百姓的自尊心暴涨,如果车夫不服,到处宣扬他庇护番邦欺压自己地子民,吴存义这个官就当到头了。


吴存义急忙找来自己的师爷商议,师爷看完这个案卷,不慌不忙的道:“大人,此事易矣,虽然打人是那缅甸王子下令,但他到底没有亲自动手,大人只需令缅人对车夫认错赔偿,将打人的护卫杖十下即可。”


此举即安抚了车夫,又使对方不至于下不了台,吴存义想到了半天,道:“只好如此了。”


第二天,长安府尹对缅甸王子打人一案就判决了下来,勒令缅甸王子向车夫赔偿医药费,整容费,伤残费等共计五百三十一银圆,并当堂对打人地护卫蒙马刑杖十下。


长安府打人板子之事常有,此事牵涉到一个缅甸的王子,百姓也没有几个人认为有什么大不了,不过,行刑时观看的人还是很多,看完了大伙儿也就自然散去,回去只是又多一个谈资罢了。


只是此事对于平达力却是一个奇耻大辱,他身为一国王子,只是令护卫教训了一个没有眼色的车夫罢了,不但在牢中待了一晚,还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护卫在大堂上被打,供大唐的普通百姓指指点点嘲笑,这口气如何咽得下去,回到驿站第二天就病倒了。


今天少了一点,明天再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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