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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63(2 / 2)

之前睡一起是方便照顾骨折的郑之南,现在他腿脚好了,加上今晚的事情,凌崇准备把东次间拾出来,以后他睡东次间,郑之南睡在西次间。


之前凌崇没去想过这个问题,他一个人的时候,生活过的比较糙,属于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没有去想那么细致的问题。


今晚上,郑之南主动靠近他,让他彻底的把“养儿子”的心思给具体细致化了。


除了他变得更好了以外,凌崇还觉得自己年纪比他大太多,看到他在弄郑裕时露出的小兽一般的神情,就有种想要给他顺毛的感觉。


凌崇的心思类似于,把郑之南当成了一个小辈,看着他从懵懂变得成熟,有种成就感。


凌崇没往情爱上想,郑之南的好感度是绝对无法无法增加一分一毫的,因为本身就长歪了。


郑之南心里急,但也得表面上先稳住。


他到现在怎么也没想到凌崇把他“娶”回家,竟然养“媳妇”养着养着,养成了“儿子”。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寻思来寻思去,怎么都没寻思到这个死角里去。


第二天,眼窝发青起来做饭,发现凌崇起的更早,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凌崇做饭。


他们俩类似于分工合作,今天你做饭,明天我做饭,做饭的人那天不用刷碗,轮换着来。


凌崇做饭的时候,郑之南没有去帮忙,而是围着房子跑步,锻炼身体。


等跑完步,打了一套凌崇教他的拳,洗完澡换好衣服才进厨房帮忙端东西。


餐桌上有早上现摘的西红柿,还有茄子,加了牛肉烩在一起,又鲜又爽口,一点也不油腻,除了西红柿和茄子还有其他村里人没见过的,也就认识这些的郑之南敢吃,其他人见都没见过,见过的人也只说这是观赏用的,不是用来吃的番果。


这些东西都是郑之南每次和凌崇去镇上的时候在集市里集来的,有些种出来不是能吃的,就扒掉种别的,种出来是认识的,那简直是大丰。


现在物资太匮乏了,能吃的东西也很少。


有些种子他认识,比如说玉米,种了一小半,别人看到,还以为种了小树苗,后来才知道是吃的谷物。


有些人觉得稀罕,晚上会来偷,但是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是成熟期,偷回去,发现不能吃,不论是煮的还是炒的,都怪怪的,后来有人就说,这是郑之南不会种地,糟蹋好田,把良田当成花园来种花种草了。


这些闲言碎语也碍不着郑之南什么事儿,他该吃吃该喝喝。


郑之南夹了一块番茄烩牛腩,尝了一口对凌崇说:“炒得越来越好了。”第一次是郑之南做给凌崇吃的,然后凌崇知道郑之南喜欢吃这个后,就试着自己做,他第一次做的自然没郑之南做的好吃,但学了两次就掌握了,没有想象中的难。


郑之南态度自若,虽然心里苦,但不会强行给任务对象压力。


凌崇就更自在从容了,因为他根本没把昨天晚上的事情放在心里,一如平常那样对郑之南。


吃了早饭,大概是十点左右,刘掌柜就带着人赶着两辆牛车,来到了凌崇的家门口。


两人出门将他们迎进来,端茶递水,开始清点酒坛,尝味儿。


东西都没问题,刘掌柜看这东西就跟看见金山银山似的,态度特别好。


酒是金山银山,那郑之南在刘掌柜的眼里就是财神爷了。


有了财神爷,还怕没金山银山?


交了尾款,立即就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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