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到处风流,可别误会,那只是企业人的无奈,总得陪着合作伙伴和领导不是?
本身也并不喜欢这类场所,总觉得心有隔阂,当然天隐山庄这种高档会所除外,
那里更注重精神交流,远非一般直来直往的肉体交流成就感可比,随着生意越做
越大,一般陪同也只去天隐山庄。可能这美妇的气质中的妩媚慵懒和天隐山庄的
一些头牌比较接近吧,我也只能先这么解释了。
蓦然间,少妇仿佛注意到了我的余光,冲我这边望过来,张口却欲言又止的
样子。作为一个绅士,肯定不能让女人落入尴尬的境地。于是我便先行开口套近
乎:「你小孩挺可爱的,今年多大啦?」少妇显然没有料到我会先提她的孩子,
顿了一下,答道「你说小诚啊,小诚,叔叔问你几岁了,快叫叔叔」,「叔叔好
~ 我~ 今年~ 五岁了!」稚气未脱又一本正经,我不由扑哧一笑,「真是教子有
方啊,这么小就这么懂礼貌!」少妇显然听到我的恭维非常的开心,显然更放的
开了,「刚刚请你搬行李真是谢谢了,我看到你手臂上有条伤疤,不会弄疼你吧?」
显然,我刚刚撩起袖子的时候被她瞥见了<u>左手</u>小臂上的一条伤疤。「没事没事,
这是老伤口了,当初虽然缝了几针,现在早就痊愈了!」我满不在乎的说到,也
不知少妇为何会对此感兴趣,莫非伤疤真能体现男人的魅力?
「叔叔~ 叔叔~ ,你的伤疤~ 是怎么弄的呀」,小男孩终究还是好奇宝宝,
天真无邪的望向了我。「小诚,不要乱讲话,小孩乱讲话,你要是不方便就不用
说了」,少妇对小男孩使了一个眼色,然后柔声对我说道。可以见得,不知怎的
少妇对我手臂上的伤痕也是有点兴趣。笑话,我怎么可能不说呢,这可是我年轻
时候以一敌五英雄救美的光荣事迹,美中不足的是,由于光线昏暗加之打斗激烈,
我竟然记不得所救之「美」长啥样,只知道最后随着警铃声响起,小混混四散而
逃,我趴坐在地上,却是已经累的头晕目眩,<u>左手</u>臂上流淌着献血,好歹那被救
的女生手忙脚乱地拿起围巾帮我止血,当时是确实止血还是让我流的更快了我就
记不得了,总之鲜血肯定染红了那条白围巾就是了。
在商场上混了这么多年练就了我一副讲故事的本领,形象生动的把一个以一
敌五,为保护女孩手臂受伤,最后两人依偎一起等待警车救援的故事给描述了出
来,期间还略带夸张的描绘了打斗的场面,敌众我寡,只能赤手空拳上去硬拼,
如何凭借顽强的斗志负伤吓退敌人。其实回想起来也就是警察叔叔来的及时,不
然肯定会被拖到在地上蜷缩着被拳打脚踢,然后女生被劫走。
「然后你和那个女生怎么样了呢?」少妇神色有些异常,竟是问出了如此八
卦的问题。我心想,你这是媒体记者么,我好像还没出名成要被采访的地步啊。
当然,我还是如实回答了,「不知道,其实我当时并不记得那个女生长啥样
了,毕业时到时有一个女生特地来找过我,不过那时喝的有点多,可能就是被救
的女生吧,后来发生什么就完全记不清了。毕业之后连哥们都各奔东西,那女生
也再也没有联系了」。
少妇脸色此时不知怎的有些微变,虽然极力掩饰,但仍被我看出端倪。似是
激动,似有幽怨,百味杂陈。一瞬间,只见得她扭过头去,对着小男孩说:「小
诚,好好坐在这里,听叔叔话,<u>妈妈</u>去趟洗手间」然后对我致以歉意的一笑,就
匆匆起身,走向洗手间了。我心中暗自奇怪,隐隐觉得其中有什么我忽略的地方,
但又不得要理,只得作罢,不再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