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顶点小说>都市>都是吉娃娃的错>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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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2)

第1章


“哈哈哈哈哈——”


下午四点多,一连串洋溢着欢乐偷悦的放肆笑声,从温馨社区的宋家早餐店里传出来。


这群青年男女约莫有十来个,年龄都在十七、八岁之间,青春气息浓厚,他们边走边聊,神情十分快乐。


“哇!好满足喔。”周明玉摸摸凸出来的小腹,圆圆的脸蛋上写着舒畅无比的神情。“宋叔叔的手艺真的超级赞,害我差点撑破肚皮。”


“胖玉,我看你以后最好少来比较好喔。”一个瘦巴巴男孩调皮地道。


“胖玉”是周明玉的绰号。


“庄自强,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周明玉插腰,她听得出来这句话根本不怀好意。


“我怕你没节制,到时候胖得把宋叔叔家大门挤破,那就罪过了。”瘦巴巴的男孩庄自强皮皮地说,并朝她了个鬼脸。


“噗!哈哈哈哈哈——”又是一连串的爆笑声,中间还伴随着庄自强的尖叫声和周明玉的怒吼声,十分精采。


“庄自强你这只死瘦皮猴,好胆别跑——”


“救命啊,救狼喔!胖玉要压死我了……救命啊!”


两个人就在早餐店的门前跑来跑去,其他人则在旁边看好戏,大家笑成一团。


“呵!好了,好了,周明玉,庄自强,你们两个别耍宝了,大家回家的路上小心点。”一道温雅好听的嗓音提醒大家。


那是个年纪和众人相仿的漂亮男孩,他长得十分清俊轩昂、且气质独特,再加上一百七十八公分的颀长身材,使他在一群同年龄的孩子中,显得格外的鹤立鸡群。


他是宋靖韬——宋家早餐店老板宋东白的独生子。


宋靖韬不但外表出色,而且品学兼优,但他并不因此而骄傲,反而个性率真及乐于助人,人缘好得不得了,众人都喜欢接近他、靠近他,甚至还有一大票的女孩子爱慕他……从小到大,他在团体中永远都是受人注目的风云人物,大家还昵称他为老大哩。


宋靖韬人好,他的父亲宋东白更是亲切得不得了,尤其他本来是家五星级饭店的一流厨师,拥有一双好手艺,只是生性淡泊,不喜追逐名利,才会在社区开早餐店。因此更多人都喜欢借故到宋家来玩,除了可以看帅哥外,还可以顺道品尝宋东白的拿手菜,真是一举两得。


今天这群年轻男女,打的正是这个主意。


中餐在宋家吃了一顿,刚刚还吃了下午茶和点心,所有人都满足得差点吃撑了肚皮哩!


正在打闹的周明玉和庄自强在听到宋靖韬的话语后,才安静下来。


“老大,我们一起去唱ktv吧,反正时间还早。”周明玉提议。虽然知道自己要成为宋小帅哥的心上人,是绝无希望的事,但她还是希望能多和这个帅气迷人的男孩多相处一会儿。


“对啊对啊,刚刚吃得太饱,胖玉的杀猪歌声,刚好有助于消化。”庄自强继续闹她。


众人听了又笑得人仰马翻。


“庄自强,你这个没水准的家伙真讨厌。”周明玉又想打人了。


宋靖韬俊朗的脸上挂着轻笑,他轻摇头。“不行,我不能出去,我还要帮我老爸准备明早要卖的东西。”


他们家开的是早餐店,现在是暑假期间,他刚好有空可以多帮他老爸一点,尤其刚刚经过这群家伙的“摧残”,整个家已经乱成了一团,自然得留下来帮忙收拾。


“那我帮你。”其中有人道。


“我也留下来。”又有人道。


“好啦,那不去唱歌了……”大家纷纷改变主意。


他脸上仍挂着帅气的笑容。“不用了,我们自己来就行了,你们去唱歌吧,改天我再跟你们去。”众人的好意,宋靖韬心领了。


“那好吧!”大家都知道宋靖韬孝顺,自然也没再为难他。


“改天我们可以再来吗?”周明玉可要先问清楚,以安抚肚子里的馋虫。


“没问题。”宋靖韬点点头。


“哇,好棒喔!阿韬帅哥,你真是个大好人。”周明玉超级狗腿地道。


“胖玉,小心肥死你喔。”庄自强揶榆她。


“我高兴。”周明玉可不在乎。美食呀美食,那真是让她又爱又恨的东西。


众人说说笑笑,终于要离开了。


“路上小心。”宋靖韬关切地道。


“知道了,谢谢你,阿韬。”


“别客气!”


几个年轻男女骑上脚踏车,准备离开。


庄自强在坐上脚踏车后,突然又回头问宋靖韬。


“老大,这是那间鬼屋吗?”他的手指不确定地指着宋家斜对面,位于街头转角处的一栋房子。


记忆中,那里原本是一座断垣残壁的废楼,四处又长满了野草,看来鬼影幢幢的,小时候他们这群人就常在那里玩抓鬼游戏,因此大伙儿都戏称那里为“鬼屋”,没想到现在竟然改变这么多。


“原本是,但现在变得很漂亮了吧!”宋靖韬回答。


大约是一年前左右,斜对面这间屋子突然来了许多建筑工人开始大兴土木,直到最近两个多月前才完工,而且还有人住了进去。


从外表看去,那栋房子共有两层楼高,看来十分精致典雅,很有日本风味,是全社区最美的一栋。


“对啊,啧啧,看起来真的很高级,完全不像鬼屋了耶。”庄自强惊叹不已。“阿韬,那里面住了什么人?你有没有进去过?”


“没有!”宋靖韬摇头。“我也没见过里面的人。”


听说斜对面这间房子不但外表漂亮,房子里面的装潢更是美轮美奂。


听说?!


是的,虽然他们温馨社区的邻居们都十分和善,而且互相认识,但那栋房子的主人却特立独行,十分神秘,几乎不和社区里的人有所接触。


没有人知道那里面到底住了什么样的人,或者到底住了多少人;大家顶多只知道那里出入都是宾士或保时捷等这样的高级车种;而屋里似乎也有众多保镳,寻常人等根本无法接近。


“这么神秘?真教人好奇。”周明玉盯着那房子说道。“房子这么漂亮,住在里面的人好幸福,像是童话中的城堡一样。”


众人都点头同意,年轻的少男少女,多少还有点爱作梦。


“好了好了,再好奇也没用,要碰到那里面的人很难。”至少宋靖韬还没碰过。“你们要唱歌就快去,别忘了早点回家。”他提醒道。


没办法,这群人的家长一旦找不到自家的子女,总是喜欢打电话问他,仿佛他才是他们的监护人似的。


“知道了,如果我妈打电话来,别告诉她我们去唱歌。要用老借口喔!”那个借口当然就是在宋家温习功课啦!有人叮嘱着。


毕竟暑假过后大家都要升高三了,读书这个借口还挺管用的——尤其是在宋家读书。


“ok!我知道怎么做。”宋靖韬朝众人比了个手势。


大家这才嘻嘻哈哈地离开——


宋靖韬轻笑着摇头,就在转身进家门前,突然发现不远处驶来了一辆宾士,接着那辆豪华的白色宾士车就停在眼前这栋神秘的房子前。


宋靖韬停下了脚步,毕竟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好奇心自然会有。


他心里十分期待——不知道下车的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这时,车门打开了——


宋靖韬讶然地瞪大了眼睛!


不会吧!下车的竟然是一个穿着普通,手上还提着菜篮的欧巴桑?这和他脑袋里所猜测的豪门贵妇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豪华的宾士车转过了街角,大概是开往房子后面的停车库,而那个欧巴桑提着菜篮,打开了那扇神秘之门——


真是幸运呵!宋靖韬禁不住心底的好奇,一步步地往那扇金色铁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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